[2019-05-14]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H2019-ZG-J002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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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参数要求 |
预算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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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改造项目 (国产产品) |
1 |
批 |
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
590997.00 |
(四)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谈判文件的购买: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在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转帐汇款时请备注“缴款单位、项目名称,所投品目”字样,邮箱内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另附缴款凭证”)。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19年5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银行转帐的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采购人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九)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
联 系 人:张惠玲
电 话:0797-8333805,18170126750
邮 箱:gzs_jh@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0 0689 0000 0220
采 购 人: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797-8303006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
网 址:http://ggzy.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