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8]
鹰潭四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自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虚拟导诉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XCG-2019-003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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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复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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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购2019B000209583鹰购2019B000209584 |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虚拟导诉一体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虚拟导诉一体机 |
1套 |
15.7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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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诉状生成机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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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进程管控系统 |
1套 |
注: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无。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方式:从 2019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09:30~11:30,15:00~17:00 时(北京时间)到鹰潭四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鹰潭市沿江大道1号滨江明珠大门口)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3)经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查验。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 2019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九、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鹰潭市梅园大道98号
联系方式:蔡恩法 15779435307
招标代理机构:鹰潭四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鹰潭市沿江大道1号滨江明珠
联系方式:程先生 186070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