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2019F000219077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食堂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9-DY-C00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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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低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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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经营权租赁(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3 |
年 |
(一)基本情况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位于大余县城323国道旁,占地面积约230亩,现有学生约2000人,教职工约150人,住校生约800人。现有食堂为一层,面积约1000平方米。 服务项目为经营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含小卖部),经营范围为一日三餐供应(早餐为自制早点,中晚餐为热饭热菜),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学校食堂进行外送加工业务。 (二)经营期限 三个学年,即从2019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餐饮标准经营管理,负责食堂饭菜供应、用餐秩序、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饭菜质量和环境卫生须达到《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中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标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接受学校及上级相关部门监督,根据监督检查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 2.食堂必须有防蝇、防蚊、防虫、防鼠等设施,厨房、餐厅不得出现蝇、蚊、虫等,食堂内要保持干净通风,成交供应商在现有设施基础上继续完善设施设备必须达到省级洁厨亮灶标准。 3.蒸饭、炒菜等只能使用电、气、环保油,不准使用煤、柴。食堂前厅、后厨、卫生间、室外楼梯、食堂周边沟道等均属于成交供应商管理范围,须保证环境卫生整洁。食堂及周边垃圾须一餐一清,清理的垃圾应按校方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4.食堂应设有快检室,采购快检设备和食品安全检测人员,对日常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检测,蔬菜类原材料检测农药残留,肉类食品检测是否含有瘦肉精、硼砂等有害物质等。 5.品种要求: 早餐:副食品种3-5个,主食米、面制品3-6个以上。 中晚餐:主食4-6个,副食品种(荤素搭配)10个以上,每月应有20%以上品种的变换。 6.质量要求:保质保量,且必须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未熟或变质饭菜,不得使用没有消毒的餐具,不得采购、出售三无食品。 7.价格要求:品种价格上应有高中低不同档次,成交供应商售卖的饭菜价格,由学校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不得高于学校及家长委员会规定的价格标准,即一荤一素(含米饭)4.5元、一荤二素(含米饭)5.5元、二荤一素一汤(含米饭)6.5元套餐、自选菜等明码标价的套餐、不得随意变价、涨价,若因物价上涨等不可控因素需调整饭菜价格需报请学校及家长委员会批准。 8.经营时间:以校方确定作息时间为准。在上课和自习时间内不得滞留学生在食堂看电视或从事其他活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师生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9.成交供应商须服从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费用缴纳 (1)租赁费上缴方式:经营期三学年内,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上交年租赁费50%费用交至学校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2)水、电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按表计量、学期结束后一次缴纳至学校指定账户。 11.经营管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经营权转包、变相转包他人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视为违约,校方有权中止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造成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装修款不予退还;对学校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食堂消费实行终端监控,由成交供应商自主自费安装,统一采用智能刷卡,学生日消费金额设定最高限额。 (3)食堂的污水沟、油膏池、下水道、卫生间疏通等清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需在食堂周边建造油膏池、排水沟加装沟盖板并每天清洗确保食堂污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4)成交供应商向学校配备一名保洁员,负责学校指定范围的卫生工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经营服务用工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要求,依法保障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所有员工都必须办理健康证并签订用工合同。 (6)成交供应商需按省级A级单位及洁厨亮灶标准运营。 (7)成交供应商需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食堂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食品、人身财产、消防等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8)学校每学年组织用膳师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若干次综合评估,如果综合评估三次及以上达不到70%的满意度,学校有权中止与成交供应商经营合同。 (四)其它事项 1.经营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无违法违规情况,学校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要爱护厨具设备及食堂公共设施,确保设施完好,学校提供给成交供应商使用的设施、物品在经营期满后如数交还给学校。 3. 经营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对食堂的装修费用及所购置的设施设备不再做折扣给下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履行期限结束后自行带走或处理,学校概不负责成交供应商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的承接。 |
66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低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7月0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07月08日至2019年07月12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07月18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响应无效。(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20),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6%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项目到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经营期三学年内,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上交年租赁费50%费用交至学校指定账户,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97-8719344
传真:0797-8712955
邮箱:nkhydy@sina.com
联系人:刘梅燕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大余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新安村老茶庵
电话:0797-8730653
联系人:丁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