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353号计划,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的委托,现就其购买劳务派遣公司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S2019-NK-C00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购买劳务派遣公司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为解决中小学校教师因产假导致课务紧张和公办幼儿园教师缺编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非在编人员管理,按照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拟就所属学校(幼儿园)非在编部分教学岗位人员通过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劳务,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管理。 一、采购人: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二、项目内容:为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派遣教学岗位人员。 三、派遣人数:根据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工作需要,派遣教学岗位人员300人(具体派遣人数、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确认)。 四、派遣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 (1)专业对口。 (2)取得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岗位 (1)专业对口。 (2)取得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岗位 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教师岗位 取得幼儿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招聘方式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招聘具体事宜,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区人社局参与监督。具体办法为: (一)2018-2019学年,属我区非编教学人员的,由本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可免试与成交供应商签约。 (二)2018年招聘的非编教学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其本人要求离岗而出现的指标缺额,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补充,招聘工作拟于2019年8月前完成。 六、管理方式 (一)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派遣合同,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派遣非编教学人员,并负责发放非编教学人员的基本工资,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绩效考核奖由学校制定方案,经考核后,成交供应商委托学校发放。 (二)在合同期内,非编教学人员由学校统一管理,如非编教学人员违反劳动合同,则学校可按合同约定进行辞退,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新教师补岗。 (三)非编教学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每月15日前,相关学校向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上报非编教学人员在岗情况,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根据各校非编教学人员当月在岗实际人数,划拨相关经费至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的职责 (一)根据采购人要求推荐人选,为采购人决定使用的劳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育派遣的劳务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的劳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守采购人的商业秘密。 (四)从承包费中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依法承担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六)协助采购人使用的非本地户籍的劳务人员办理《居住证》(具体以公安部门规定为准)。 (七)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八)帮助劳务人员解决涉及社会、家庭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九)支付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缴纳基数为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执行。 (十) 为劳务人员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因采购人的退工引起的无工作期间工资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金。](其他相关费用按康教科体文[2019]2号文件执行) (十一)承担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人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派遣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发[1994]第481条)规定,支付该劳务人员的医疗补助费。 八、采购人职责 (一)成交供应商在组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考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录用时邀请采购人参与监督实施,采购人对已确定录聘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并按本协议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就业岗位。 (二)成交供应商所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采购人根据每名劳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计算劳务人员工资(含绩效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按时足额划拨给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包含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外所需的费用(包括: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税收、劳务人员因采购人的退工引起的无工作期间工资报酬、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金和法律规定的医疗补助费等),响应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以上因素报价,采购人不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 |
810000.00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9年07月19日至2019年07月2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在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购买地址: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20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户名: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账号:1510 2001 0900 0064 535)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07月29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开启地址: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出席磋商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付款方法:每月下旬相关学校向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上报劳务派遣教师在岗情况,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根据各校劳务派遣教师当月在岗实际人数,划拨相关经费至劳务派遣公司,不计利息。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二)联系方法: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
电话:0797-6798886
传真:0797-6798886
邮箱: gzysnk@163.com
联系人:吕兴伟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户名: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510 2001 0900 0064 535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益民路10号
电 话:0797-6792310
联系人:钟先生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