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金溪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根据批复的抚金购2019F000232244号采购计划,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其采购锦绣华城、景湖中路路灯材料项目(项目编号:JXZH-XJ-2019-029)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询价。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总价 (人民币) 规格及技术参数 锦绣华城、景湖中路路灯材料项目 1项 13.28万元 详见“第二章 询价项目要求”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自行承诺函原件);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询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下载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2019年 8 月 8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4.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9年 8月 9 日 上午11: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一正三副)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贰仟陆佰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金溪城管采购路灯材料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投交了响应保证金而不参加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响应供应商询价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响应保证金退还。 9、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10. 采 购 人:金溪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907943938 采购单位地址:金溪县秀谷中大道80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王丹红、兰勇 电 话:0794-8225551 18079497750 邮箱:1036266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