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萍乡市芦溪中学(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萍乡市芦溪县教育扶贫建设项目——芦溪中学教学楼、运动场改造配套会议室装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芦购2019B000240095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元) |
一 |
萍乡市芦溪县教育扶贫建设项目——芦溪中学教学楼、运动场改造配套会议室装修采购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658884.12 |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开标时须提供以下(1)~(10)项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5)提供开标当月前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需提供以下内容相应的承诺函:不得整体或部分将此项目的工作转包给其他公司,一经查实将与投标人解除合同,且投标人需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10)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当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须体现截图时间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合格竞标人可从2019年8月27日起到2019年9月2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六)现场勘查: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9月3日上午9:00至10:00(逾期不予勘查),各潜在投标人应在现场踏勘时间前到达芦溪中学(萍乡市芦溪县日江路60号)与采购人联系并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相关数据及信息。否则,投标人若中标后由于对现场及位置了解不足造成费用的增加时,采购人不予认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投标人实地勘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时自备勘察设备,并做好现场勘察记录。
投标人现场勘查须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9月6日14时30分,磋商地点: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
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30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具体操作见:http://www.jxsggzy.cn/web/xwzx/007002/20190225/57730f17-ebb6-4e4b-a87d-edc0b6e1fcb3.html。
3、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疑议,请致电:国泰新点客服电话:400-998-0000。
(九)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萍乡市芦溪中学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79997617
2、代理机构名称: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799-6878199
地址: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学院对面319国道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