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9F000204021号计划,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Ⅱ标段照明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P2019-GZ-G001-3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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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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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Ⅱ标段照明工程(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1 |
项 |
赣州市客家大道西延工程Ⅱ标段照明工程项目,包括验收、主辅材料、运输、装卸、税金、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售后服务等。 |
4366410.59 |
4366410.59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外省来赣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09月05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2日(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9月29日09:3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详见当日指示牌),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缴纳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67000103080004268),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还需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由中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全额转入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帐户。在所投所有设备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一次性无息退还。
如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1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30%,其余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如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满1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30%,质保期满2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20%,其余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如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4年,质保期满1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30%,质保期满2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20%,质保期满3年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质保金的20%,其余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违约责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法:本项目按月支付工程款。经采购人验收后在3个工作日内,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在所投的所有产品(设备)供齐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不付利息。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即:向最后中标人收取贰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六)联系方法: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江新区梅州路6号富地中心10栋1-2#店面1-2层
电话:19970863292
传真:0797-5620223
邮箱:jxgzjp@sina.com
联系人:王小红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户名: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67000103080004268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东阳山路56号
电话:0797-8356959
联系人:钟先生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