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6]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巡防队执勤车辆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ZJZZCG-2019-012-1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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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台) |
月份 |
技术要求 |
预算总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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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巡防队执勤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
6 |
29 |
5 门 5 座 两厢车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75万元 |
含充电桩 |
注:本次车辆租赁为国产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项目预算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9月13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9:00~11:00,14:30~16:30 时(北京时间)到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份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于代理机构存档,报名时携带原件查验。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 2019 年 9月27日14:00分(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市锦绣路广信大厦西楼裙楼)三楼开标大厅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767318280
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饶市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2幢1-2102室
电子邮箱:3423228957@qq.com 邮 编:334000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3-826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