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0]
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ZH2019C030)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内容: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高新购2019B000244663 |
物业管理 |
1年 |
36.00 |
办公大楼位于高新七路,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提供1个项目经理,3个安保人员,4个保洁人员。详细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
注: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且不允许使用进口产品进行磋商响应。
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不良、失信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需求:
2.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3、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9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前湖大道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402室)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4.1单位介绍信;
4.2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所有磋商文件提交到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竞谈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磋商定于2019年9月23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竞谈室进行磋商,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出席磋商会。
7、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重新采购活动。
8、磋商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代收代付,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汇入指定帐户,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0、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198358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七路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前湖大道慧谷产业园二期4栋402室
项目联系人:陈璐
联系电话:0791-88592808、15279196708
电子信箱:2414540819@qq.com
帐户名称:江西中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洪城支行(行号:728181)
帐 号:8115 7010 1300 0151 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