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
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寻乌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其磷酸二氢钾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DH2019-XW-X008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国产产品)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磷酸二氢钾 |
32.00 |
吨 |
执行标准:HG/T2321-2016;磷酸二氢钾纯度≥98%;含量P2O5≥52%,K2O≥34%;形态晶体,产品应保证质量,要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包装规格:400克/包,包装上印有使用说明。 |
560000.00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询价通知书的购买: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6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购买,询价通知书资料费100元/本,通知书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备注需标明项目编号和品目号)。响应保证金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响应无效。
(九) 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2019年9月19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届时请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货款。
(十三):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79723825
代理机构: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寻乌县长安大道25号(城北广场对面,税务稽查局隔壁)
电话:0797-2842747
邮箱:qingwangchen@126.com.com
联系人:陈先生
开户行:江西寻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47299271000015332
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