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PPP项目”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为公路改造建设项目,属于交通运输工程领域,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PPP项目政策文件,本项目符合PPP模式适用领域要求。
一、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城乡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大业-SG2019-010
招标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本项目由景观路打造提升工程、何家垴至五里岭改建工程、墨山乡至万载连接线工程、村庄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组成,新建道路共计22.418km,改造道路共计56.28km,总长78.698Km;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景观路打造提升工程
320国道上高境内沿线绿化、建设公路驿站及公路大中修工程等,大中修工程共56.28km,除上高境内320国道沿线桥梁外,对境内320国道采取铣刨原有路面后,按双基双面结构进行大修重铺路面。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公路分局。
2、何家垴至五里岭改建工程
起点位上高县何家垴村,途径上铜公路,神鸽陵园、施家、杨家湾、朱桥村、大塘村等、终于G320国道五里岭段,全长约6公里。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墨山乡至万载连接线工程
墨山乡至万载连接线工程又名宜万同城快速通道上高连接线工程,起于上高县墨山乡,与320国道平交,然后沿田心镇路网规划布线,途径弓子前、潘家塘、下方田、店前村、新生村、束头里、石里、铁桥门、王家村、月光塘、在蓝山水库北侧与万载连线L3K1+900处相接,全长11.061公里。主管部门为上高县交通运输局。
4、村庄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1)320国道及昌栗高速沿线秀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通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景观改造、绿化美化建设达到卫生村的基本标准,村容整洁、环境宜人、设施配套、生活便利等具有示范效应的宜居村庄。主管部门为上高县农业农村局。
(2)上高县锦阳大桥项目由塔下乡锦阳大桥和城东大道(城东大道建设地点位于塔下乡)两部分组成,锦阳大桥距离上游镜山大桥1.28公里,距离下游的锦江大桥1.05公里。跨越锦江,北接观塔路,南连规划城东大道。大桥全长225米,桥面宽度为24.5米.城东大道为上高县塔下乡内的一条锦阳大桥连接320国道的主干路,总投资约1600万元,设计起点与沿江东路相接,终点至现状320国道,道路全长856.376米,道路红线宽40米。
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113795.86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7500.0000万元,
办公设备器具购置费45.644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2435.834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815.5000万元; 基本预备费用5998.8888万元。工程费用以财政评审结算价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合作内容:本PPP项目合作内容为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合作年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日后至运营期限届满日。
实施方案:
1、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本项目符合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等相关文件关于推广实施PPP模式的领域要求,适合采用PPP模式。
2、由上高县人民政府授权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合格的社会资本方。
3、中标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上高县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设立项目公司。其中,注册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注册资本金为10000.00万元),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5%,不出资金;社会资本方占股95%。
4、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13795.8680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资本金为23795.8680万元,占总投资20.91%,项目资本金政府方不出,占股5%,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全出,占股95%;融资金额为本PPP项目缺口资金的79.09%,即90000万元(具体以融资合同为准),由社会资本方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5、在建设期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依法选择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社会资本方承担监督管理任务。
6、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社会资本方应充分发挥其在设计、投融资、建设管理和专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政府需有效运用其统筹、引导和监管功能,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以使项目采用PPP模式符合物有所值要求。
7、合作期间,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
8、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上高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承接机构。
二、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短期偿付能力,以确保项目资金可以按时足额到位并降低融资风险;
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10、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1、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2)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被限制投标的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投标报名事项、保证金:
1、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止。拟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标书,并于2019年10月15日17:00前办理相关报名信息登记手续。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2)报名信息登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为了方便通知已经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cdyzb@126.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报名登记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
2、投标保证金:10万元 ,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账, 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4)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6)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政府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投标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注明招标文件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19年10月 22日上午10 :00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电子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网上操作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沿江中路18号、老政府大楼八楼)
2、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投标报价:本此招标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综合回报率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上限为113795.8680万元,设定综合回报率上限值为6.5%。中标单位的综合回报率Z,应在0<Z≤6.5%的范围内取值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报价最多保留到小数点叁位)
3、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翔 电话:18720626965
联系地址:上高县行政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70523832 报名联系人 黄蓉0795-3919705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电子邮箱:474854901@qq.com
九、公告期限:自2019年9月 27日起至2019年10月 10日止。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sgztb.com/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上高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