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江西省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单警装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瑞昌市采购办批复的采购计划,江西省京星舟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单警装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RCZC-201910-04
(二)、项目名称: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单警装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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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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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CZC-201910-04 |
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单警装备项目采购项目 |
1 |
批 |
见磋商文件 |
300000.00 |
无 |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30000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六)信用查询:
响应投标人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磋商室;
(九)磋商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1日下午14:30时整(北京时间);
(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0日18:00时整
(十一)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装订成册。
(十二)招标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名称: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联系人:冷先生
电 话:139702124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瑞昌市金铭府邸商业街3号楼-601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92-4926899
电子函件:4527201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