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562号计划,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其挡车石球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编号:GZNB2019-NK-X003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挡车石球 180 个 直径50cm,材质大理石。 97600.00 2 防腐木花箱 50 个 木花箱长1.2m×宽0.4m×高0.7m,板材厚不小于1.5cm×宽不小于7cm,主骨不小于长5cm×宽3cm,材质:樟子松防腐实木,颜色蜂蜜色。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本项目包含货物搬运及运输费用)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询价通知书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10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购买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00元/本,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不接受多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2019年10月16日09: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中心(开启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自然人出席询价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一)付款方法:货物经验收合格,且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税务机关认可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蓉江西路25号(区委党校对面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797-6610808 传真:0797-6610808 邮箱: gznbnk@163.com 联系人:谢远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33219278000004180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7楼 电话:15170710103 联系人:王女士 赣州市南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