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0]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体育中心的委托,就宜春市体育中心篮球场LED屏改造安装工程及赛事计分计时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宜春市体育中心篮球场LED屏改造安装工程及赛事计分计时系统询价采购
采购编号:中心-YC2019-152
预算:27735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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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安装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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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内P4全彩LED显示屏 采购全新数量约总面积53.96平米(以实际安装面积为准)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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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赛事计分计时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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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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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采购单位确认供货通知后25个自然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
质保期:必须提供货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免费质量保证期12个月(技术参数及要求有规定的,以技术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年限为准,响应供应商有优于招标文件承诺的以承诺的年限为准)。并同时现场全程保障提供的货物在11月中下旬举行的篮球赛正常运行。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须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税费及其它规费和原屏体拆除清理、重新布线等费用)。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③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原色公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4日。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http://xzspj.yichun.gov.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户名: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149059090000006575(备注项目编号)若成交供应商签订成交合同后,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项目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取消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资格二年。
8、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15:00(北京时间)
1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宜春市体育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甘亮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317956098
采购单位地址:宜春市袁山中路190号
12、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远航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5-3216783
采购中心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室
13、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办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95-3198518
监督部门地址:宜阳大厦东座622室
1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体育中心联系。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