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2]
江西省新干县中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赣法采2019DZH143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新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受招标人委托,我公司将组织“新干县中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实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予公告:
1、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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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预算总金额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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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3(万元) |
416.2万元 |
3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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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仪 |
台 |
8 |
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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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心肺复苏机 |
台 |
1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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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机 |
台 |
2 |
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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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泵 |
台 |
2 |
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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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泵 |
台 |
2 |
2.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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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波治疗仪 |
台 |
2 |
8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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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分析仪 |
台 |
1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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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滤机 |
台 |
1 |
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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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仪 |
台 |
1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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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抢救病床 |
张 |
6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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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控温仪 |
台 |
1 |
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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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转运呼吸机 |
台 |
1 |
10(万元) |
2、投标人资格(开标时请预备一份以下资格材料展示,否则,资格不符合)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查询网址,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或上述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的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内任意时间基本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内任意时间缴税和缴纳社保凭证(或当地社保局社保缴纳明细)复印件,或免税和不需缴纳社保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其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或查询截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在江西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2)医疗器械产品属于第二类须有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须有经营许可证原件。
(3)非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现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得:
1)获得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4日15:00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2)获得地址:从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栏目”免费下载。
4、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投开标地点: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4日15:00;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7、业务咨询:
1)招标人:新干县中医院(地址:县城)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70450019
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金法正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安市吉州大道6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96-8331256 邮箱:2219535803@qq.com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