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3]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城市管理局宁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ZMZ2019-ND-G005-1)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复[编号(2019)部门139号],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对宁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MZ2019-ND-G005-1
(二)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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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吨)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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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 (国内服务)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宁都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竹笮乡小坑村)。 2.项目踏勘:垃圾填埋场的服务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并对现场情况予以确认,对本项目现有情况和影响服务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踏勘和研究,做出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合同和服务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项目报价和索赔的要求。无论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视为完成现场踏勘工作。等等,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
12万 |
吨 |
按处理出水 151 |
18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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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定最高预算控制单价为151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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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算总金额以实际处理出水量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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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13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18日前(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15: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广场北路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系统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提示:因农业银行的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目前存在技术障碍无法退款,所以请各位投标人不要把投标保证金转入农业银行宁都县支行账户,切记!切记!)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投标无效。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废标后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废标后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职责办理退还手续,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由承担责任者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商贸城五楼
联系人和电话:温小娟 0797-6819360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人和电话:廖昀 0797-6827296
邮 箱:gzmzzb@163.com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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