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万载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根据万载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万财采代【2019】70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 万载县第四小学图书室图书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阳光-WZ2019-070
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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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
技术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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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万载县第四小学图书室图书采购项目 |
1 |
批 |
20万元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
7、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5)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9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密封好送达(身份证原件除外),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作无效标处理。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六、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万载县城东路和谐家园19栋112号)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格文件:
(5)、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保证金:4000.00元。谈判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由于图书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仅凭书面方式难以准确描述出采购需求,需要通过样品对投标人供应图书的用纸重量,质量,技术指标,外观整洁等方面进行判断,故根据相关法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样品供评审查验,未提供或提供样品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投标无效。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0 月31 日下午3: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十、开标时间: 2019年 10 月 31 日 下午3:00。
十一、开标地点:万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二、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采购单位:万载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朝 电 话:0795-8826735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城东路和谐家园19栋112号
联 系 人: 辛丽红 电 话:0795-8979876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十四、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万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发布(http://www.wanzai.gov.cn/news-list-zhengwugongkai.html)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其它: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满足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要求,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