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9]
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依据康采招(2019)599号采购计划,对其学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编号:JXZQ2019-NK-C011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 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一 |
学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 (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项 |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赣州市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位于赣州市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招标人指引响应供应商自行勘察。 二、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硬化、绿化、路灯、排水等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赣建字[2010]3号)。 3、《江西省市政、园林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6年)。 4、2017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及单位估计表》;2017年《江西省市政工程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四、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预算金额:贰佰叁拾柒万叁仟壹佰肆拾捌元壹角贰分(2373148.12元) |
四、 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现场签到顺序。
五、 响应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
六、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 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七、公告期限: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4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接受现金和转账报名),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1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康办事处开标室(赣州市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14栋2楼16-20#商铺),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或逾期递交响应供应商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元¥47000.00,必须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支行,户名: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转账注明:项目编号)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收取,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施工材料进场后且经采购人确认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工程完工并初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预留3%的质量保修金,两年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 100万(含)以下部分按1.0%计算,100万至500万(含)按0.7%计算收取。
十五、联系方法: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学府路锦绣城14栋2楼16-20#商铺
电话:13699582514 传真:0797-6612176
邮箱: 7263044@qq.com
联系人:曾津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南康支行
户名: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0 1174 0500 5250 0042
(2)采购单位:赣州市南康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
电话:0797-6565569
联系人:李先生
江西忠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