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3]
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鹰潭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执法执勤装备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9-YT055)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被邀请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1、 货物名称及数量
采购项目批复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鹰购2019B000265677 |
执法执勤装备 |
1批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
9.404 |
采购主要清单如下: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1 |
防毒面具 |
个 |
30 |
2 |
新标催泪喷射器 |
瓶 |
20 |
3 |
新标手铐 |
付 |
30 |
4 |
执法记录仪 |
台 |
10 |
5 |
防暴服(T字棍、头盔) |
套 |
20 |
6 |
警用水壶 |
个 |
40 |
7 |
警用八件套腰带 |
条 |
20 |
8 |
吸顶灯 |
个 |
7 |
9 |
肩灯 |
个 |
40 |
10 |
警用雨靴 |
双 |
40 |
11 |
锥筒 |
个 |
20 |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在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 11 月 4 日至2019年 11 月 6 日止每天9:00—11: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鹰潭市湖西路与林荫东路交叉路口)报名和获取询价通知书。
5、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2019年 11 月 12 日18:00前,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940.00元整,否则视做自动放弃投标。(凡通过现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项目进行报名确认,由于供应商原因而造成没有及时确认成功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和缴纳保证金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 11 月 13 日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进行询价。
7、获取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请在询价前一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招标代理费:按委托代理协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9、政策响应:本次招标对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10、投标人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质疑,请在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向我公司提出纸质书面(不接受电话、传真、快递、电子邮件等)文件(不接受二次质疑),否则视为接受。
11、有意向的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单位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自行承担。
12、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人:鹰潭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鹰潭市公安局大楼8楼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人电话:15879926886
13、采购代理机构:鹰潭市正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江北之星宾馆隔壁二楼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传真:0701-6296815 15180084749 13970158023
邮编:335000 邮箱:263625767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