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都购2019B000264783)的批复,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现就中馆交警中队室外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CS2019-DC-J005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1 |
都购2019B000264783 |
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中馆交警中队室外改造工程项目 |
1项 |
47.9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现场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5.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在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单 位:都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136070242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 15907920000 0792-5311966
电 子 函 件:1179005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