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瑞购 2019B000268419)的批复,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瑞昌市清扫车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RCZC-201910-57
2、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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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瑞购2019B000268419 |
大型清扫车 |
1 |
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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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型清扫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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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型清扫车 |
3 |
注:投标产品原厂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通过了进口设备认证的产品除外。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上传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上传原件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传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上传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上传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上传声明函)。
(3)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须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同时上传原件扫描件)。
(5)核查投标保证金,上传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标书时间及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10日起至 2019年11月15日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 CA 证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出席开标会。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纸质投标文件及CA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9、公告期限: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
10、 采购单位: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瑞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924230699
11、采购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庆丰村曹家67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17022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