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两规”融合评估项目(项目编号:NDZH2019-ND-C01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宁采招(2019)304号计划,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都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宁都县“两规”融合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DZH2019-ND-C01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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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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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两规”融合评估项目 |
1 |
项 |
1、“两规”融合评估报告 对现状国土空间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摘要、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近期建设用地需求评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致性评估等内容,最终形成结论汇总与分析图纸。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阐述规划修改导致耕地、建设用地布局、重点重大项目等布局调整后,规划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的修改、土地利用结构的修改、土地用途分区的修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修改、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的修改、各乡镇指标变化的情况、规划图件修改、规划数据库的更新情况等情况。并对修改方案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3、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对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内容展开说明,并比对原总体规划方案,明确调整的范围、边界、规模、性质等,并附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表及方案比对图。并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
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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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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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是同时具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是联合体最多只允许2家单位组成,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职责、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协议原件投标文件正本及签到现场递交。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或与其他公司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现场抽签确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30——17∶30,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com)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北路附近),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2019年11月24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或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赣州宁都支行,账号:797900364500588)。否则,响应无效。
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否则响应无效。
(十)响应保证金退还:1、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按投标人原缴入的基本帐户退还,无须提供收据。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废标后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废标后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交易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十一)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交付初步汇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通过专家评审查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交付成果后支付规划设计费用余款,即合同总价的10%。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直接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四)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六)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宁都正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华都豪庭3栋102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八秀 0797-6926217 13184531799
邮 箱:ndzhzb@163.com
采购单位:宁都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胜利西路
联系人及电话:谢女士1580797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