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临水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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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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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水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购 项目 |
1 |
项 |
35万元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 文件要求。 |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企业成本核算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二、竞谈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竞谈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竞谈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纳税证明和2019年至竞谈截止时间前任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提供编制部门核定的在编人员名册,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开标时,提供法人证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应答)时,必须提供投标(应答)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
四、竞谈截止及竞谈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竞谈人须携带竞谈响应文件至竞谈现场,且在竞谈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递交竞谈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展示馆)四楼。
六、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缴纳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贰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滨湖路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 18779453703
代理机构:抚州市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女士 13970486066 0794-8271568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延伸段东侧
监督电话:0794-826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