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抚州市南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计划,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ZZD-2019-003)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FZZD-2019-005
二、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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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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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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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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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
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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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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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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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叁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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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原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审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必须按以上(①、②、③、④、⑤、2、3)资料要求提供有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如遇电子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七、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丰分中心(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丰县琴城镇滨江一号对面正南方向190米
联 系 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707942669
招标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玉茗大厦20楼
联 系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3807949096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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