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2]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家具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HFZBJX-19212(01/02/03包)
2、协议供货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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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协议供货有效期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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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木制办公用家具 |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为24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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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木制教学用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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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钢质综合家具 |
注:本次招标共分3个包,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产品,可以全部投标,也可择取投标。投2个及2个以上包的,各包投标内容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内。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其他要求:
(1) 所投产品必须在国内生产,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有效的产地证明文件,并由产品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制造商因故不能直接投标可委托一家代理商作为全权代理参加投标,但投标人仍为制造商(投标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2)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其他投标产品属于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 12 月 23 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00 (北京时间)在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月24 日9: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裙楼三楼会议室。
9、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0、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2-8330021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九江市开发区长城路121号恒盛科技园12号楼B区802室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0792-8866611
电子邮箱:416597592@qq.com
账户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九江银行长江支行
账 号:7271 6010 0100 0982 02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