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庐山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JJZFTX20190816095
2.招标项目内容:
|
序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技术要求 |
|
1 |
庐局购2019B000287656 |
12309案管大厅一体化建设项目 |
1批 |
40万元 |
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
主要产品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1 |
半球摄像机 |
2台 |
抓图分辨率:分辨率:1920x1080 宽动态:超宽动态范围达120dB,室内逆光环境下监控测镜头:2.8-12mm 水平视场角103.3°~38.6°; 调整角度:水平:0-355° ;垂直:0-75°;旋转:0-355° |
|
2 |
服务云平台 前端综合一体机 |
1台 |
终端采用Window 7 64位系统 内置专用网络安全准入系统,对终端实行准入控制及运维监控。 支持数据采集,大数据分析功能。 支持多级平台管控功能。 包含检讯公开、扫黑除恶、检察职能、案件查询、经典案件、12309服务指引和未检园地等功能模块; 支持对扫黑除恶、新闻公告、检察风采、精准扶贫、权威发布、对外交流、非公服务、经典案件等资讯栏目进行视频或图文的展示及管理; 支持连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使用服务 |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8)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获取时间及磋商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12月 13 日—2019年12月19 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 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 25 日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9.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10. 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九江市庐山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单先生 电话:0792-8282357
地 址:九江市庐山市风景管理区窑洼1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柴桑春天新湖十组团10-1栋B座1520室
联 系 人:小梁 电 话:0792-8536277
电子函件:jjzfzbzx@163.com
九江振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