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2]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FJJR2019-SC-C004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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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及要求 |
采购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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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JJR2019-SC-C004 |
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石城县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城市改造、道路拓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日益凸显,急需编制我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满足我县声环境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的相关要求,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等资料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确定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编制《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常规监测布点方案》,并绘制详细图件等。 二、工作内容 1.结合石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区划单元,统计各区划单元用地类型现状及规划,重点调查各区划单元的噪声污染源种类与特征。依据区划方法确定各个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编制区划调整大纲,提出下一步工作规划。做好声环境功能区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现状的有效衔接。确定石城县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并进行监测和调研,同时调查各区划单元的噪声污染源种类与特征,进行石城县声环境可达性分析,得出石城县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和监管建议。 2. 文本编制及图件回执。编制具有前瞻性及可操作性的《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常规监测布点方案》,并绘制详细图件(图件要求有电子档格式存档,便于日后管理),在充分征求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进行专家评审。 3.专家及评审、修订。《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石城县城区声环境常规监测布点方案》及相关图件编制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组织邀请业内及省级权威专家(省级专家库成员)进行评审,并承担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与修订;修订后的成果文件,经评审专家确认通过后交于甲方,并配合按程序报批。 三、成果要求: 1、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划的要求。 2、编制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构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一张图”及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地理信息数据库。 3、图纸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城市地理区位图、重点噪声污染源分布图、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城市总体规划图、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图、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及表达设计意图的其它图纸。 |
150000 |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9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金福花园2栋1楼2号)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4日15时(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城县琴江镇东环路186号)。届时请各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编号”)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响应须知。
(十)联系方法:
采 购 人:赣州市石城生态环境局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清华大道
电 话:15180202110
联 系 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东环路186号
电 话:15579997015
邮 箱:15579997015@163.com
联 系 人:钟女士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
户 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账 号:2881000103080001570(该帐户仅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