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1]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万载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万载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万财采代【2019】97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万载县垃圾处理场开展环境监测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阳光-WZ2019-097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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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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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垃圾处理场开展环境监测项目 |
分别对场界下风向及作业区、垃圾渗滤液、地下水、锦江设一监测断面及泵站、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进行环境监测。 |
1项 |
330000.00元 |
服务需求详见 第六章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7、获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 CMA 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资格件用于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增值税或营业税);
4、投标单位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截图、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投标保证金转账单;
8、获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 CMA 证书;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五、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7 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宜春市万载县城东路和谐家园19栋112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
六、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1)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前两个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验后归还);
(5)获得国家计量认证资质 CMA 证书;
七、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磋商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 12 月 31 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开标时间: 2019年 12 月 31 日 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万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
十一、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响应的,请在竞争性磋商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采购单位:万载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宝文 联系电话:13576860865
采购单位地址:万载县城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万载县城东路和谐家园19栋112号
联 系 人:辛丽红 联系电话:0795-8979876
开 户 名: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春金城支行
账 号:1932 1589 0443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万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发布(http://www.wanzai.gov.cn/news-list-zhengwugongkai.html)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