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0]
分宜县公安局禁毒公益宣传栏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分宜县公安局委托,依据分宜县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分购 2019F000294998 确定的采购计划,就其分宜县公安局禁毒公益宣传栏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宜县公安局禁毒公益宣传栏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FYFJAH2020-001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服务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编号 |
分宜县公安局禁毒公益 宣传栏项目(第二次)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分购2019F000294998 |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20 年 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上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9 : 30 时(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分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宜县北环路与天工北大道交汇处),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格审查材料及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采购人名称:分宜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广府路8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8790611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余市分宜县体育中心一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79059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