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1]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9)673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KHY2019-NK-G06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南康区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国内服务) |
1 |
项 |
1、工程地点:南康区东山街道办、龙岭镇、南水新区、朱坊乡、镜坝镇、龙华乡、蓉江街道办7个乡镇街办 2、项目概况:老政宅基地安置点建设工程包括105国道坨圳安置点、105国道鸦鹊口安置点、赣州港铁路专线安置点、光明扩征安置点(含光明安置点B区)、南山大道安置点11-15列、坨圳安置点二期、新巴德士安置点遗留工程、赣南大道朱边安置点三期、坨圳扩征安置点、龙岭镇下坝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马鞍岭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秀峰安置点(扩征)项目、龙岭镇赣州港安置点项目、塔坳四期安置点、长排上二、三期安置点、朱坊乡胜利村房屋安置点、镜坝工业园第二安置点、龙华乡安置点、蓉江街道重点项目集中安置点共19个安置点子项目和1个示范工地建设子项目工程,项目估算投资额约7亿元。 (1)朱坊胜利村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2.94亩,项目位于镜坝工业园范围内,东与镜坝703家具集聚区交界;涉及安置点内部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4051㎡,外部道路为镜坝工业园道路(建业北大道、胜利路共5条市政道路)面积约42460㎡。(2)龙华乡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0亩,项目位于龙华乡339省道旁,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85708㎡。(3)蓉江街道重点项目集中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8.98亩,项目位于蓉江街道莲花村,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205.17亩。(4)南水新区长排上二、三期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64.61亩,项目位于南水新区长排上,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251.4亩。(5)南水新区塔垇四期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8.92亩,项目位于南水新区塔垇,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28.31亩。(6)龙岭镇下坝安置点(扩征)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4.5亩,项目位于汽车城下坝安置点北侧(宝马4S店后面),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3亩。(7)龙岭镇马鞍岭安置点(扩征)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14亩,项目位于龙岭工业南区产业大道东侧,已建成马鞍岭安置点西北侧,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3亩。(8)龙岭镇秀峰安置点(扩征)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03亩,项目位于龙岭工业南区产业大道西侧,已建秀峰安置点南侧,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6亩。(9)龙岭镇赣州港安置点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30亩,项目位于赣州港北侧500米处,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320亩。(10)东山街道赣州港铁路专线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0.09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官坑村,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46.5亩。(11)东山街道105国道坨圳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92亩,项目位于坨圳村入口(京九铁路旁),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59亩。(12)东山街道105国道鸦鹊口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105国道鸦鹊口(廉住房对面),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7亩。(13)东山街道坨圳扩征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坨圳村坨圳小学旁。(14)东山街道坨圳安置点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5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坨圳村,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3亩。(15)东山街道光明扩征安置点(含光明安置点B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1亩,项目位于 ,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66亩。(16)东山街道南山大道(11-15)列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塔垇安置点(105国道旁),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22亩。(17)东山街道赣南大道朱边安置点三期: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0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朱边村(人民医院旁),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15亩。(18)东山街道新巴德士安置点遗留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0亩,项目位于东山街道恒大城旁,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3232㎡。(19)镜坝工业园第二安置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6.0537亩,项目位于镜坝镇联民村(镜坝工业内),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面积约28.8987亩。 3、建设目标:根据业主、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要求组织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合格成果。 4、工程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投资额约7亿元 (四)服务要求:保证在设计过程中,随时了解招标方的设计意图,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与初步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并做好与业主、职能部门的沟通,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和初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场人员人数及专业,根据业主需要和项目进展情况,不同阶段委派不同设计人员参加,确保出现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按规定参加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专家评审,对专家、部门提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及补充。 |
3550000.00 |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项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单位为外省来赣设计单位时,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派的相关人员[指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非注册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1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02月04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2月13日09: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账号:287089800000000354)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通过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二)付款方法:
(1) 完成方案设计并获得方案设计批复后支付费用的40%;
(2) 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后支付费用的40%
(3) 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后支付费用的20%,不计利息。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中标人付款的条件。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十四)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
(十五)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电话:0797-6616675
传真:0797-6617121
邮箱: nkhynk@sina.com
联系人:陈静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7089800000000354
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电话:0797-6641768
联系人:蔡女士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