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6]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编号:XMTHNC2019-034)公开招标公告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于都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机构”或“采购人”)的委托,对其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投标。
一、项目编号:XMTHNC2019-034
二、PPP项目名称: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总投资34393.23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于都县地处江西省南部,位于东经115°11′-115°49′,北纬25°48′48″-26°20′53″。县域南北长83.25公里,东西宽63.33公里,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于都东邻瑞金市,南与会昌县和安远县交界,西接赣县,北毗兴国县和宁都县。县城距赣州市65公里,距南昌市422公里。根据赣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年底,于都县户籍人口为111.92万人,常住人口为88.24万人。随着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相应而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量也不断增长,生活垃圾产生与消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近年来于都县的快速发展,城市和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垃圾收运覆盖范围扩大,垃圾量持续增长。根据垃圾清运量统计数据,2018年于都县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为78652吨,日均清运量为215吨/天;2020年1月~6月于都县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为48735吨,日均清运量为269吨/天。当前于都县县城清运的生活垃圾主要运至罗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罗坳垃圾填埋场位于罗坳镇河坪村大窝里,目前处理规模约400吨/日,处理方式为卫生填埋,负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的同时,划分出炉渣及飞灰填埋区,兼顾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焚烧炉渣及飞灰填埋。垃圾处理方式主要采用传统的集中混合收集—集中运输—集中处置的模式,这种混合收集降低了废物中有用物质的纯度和再生利用的价值,增加各类废物的处理难度,造成处理费用的增大及严重的环境污染。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改环资〔2016〕2851号)明确提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到2020年末全国垃圾焚烧处理目标达到59.1万吨/日,同比增长151%,复合增速将达20%;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占60%以上,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较“十二五”末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对全国“十三五”期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进行了统一规划,规划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29个,新增装机规模1022万千瓦,项目个数和新增装机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增长4.6倍和2.1倍。“十三五”期间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大好发展形势可期。
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列入《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年~2030年)》,为加快于都县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逐步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减量化、资源化,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于都县的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选择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刻不容缓的。
1.2项目类型,本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3项目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1.3.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4393.2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2705.51万元,设备购置费为11852.26万元,安装工程费为3283.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827.52万元,预备费为1583.4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027.4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13.85万元。
1.3.2建设内容:
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个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发电的环保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区域为于都县(含市区、各乡镇及农村地区),处理服务区域全部生活垃圾,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等单位及农村的生活垃圾。
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500吨/日,二期工程为500吨/日。本期建设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安装1×500吨/日焚烧线+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除本方案中特别说明外,“本项目”、“本工程”均指一期工程。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期工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一 |
处理规模 |
|
|
|
1 |
垃圾处理量 |
吨/日 |
500 |
正常年 |
吨/年 |
182500 |
正常年 |
||
2 |
全厂热效率 |
% |
22.42 |
BMCR点 |
3 |
垃圾设计热值 |
kJ/kg |
6700 |
按入炉垃圾 |
4 |
年发电量 |
万度 |
6473 |
正常年 |
5 |
厂用电率 |
% |
18 |
全年平均 |
6 |
年上网电量 |
万度 |
5308 |
正常年 |
7 |
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 |
度/吨 |
290.85 |
按入厂垃圾 |
8 |
年运行小时数 |
h |
8000 |
|
9 |
建设期 |
年 |
2 |
|
10 |
运行期 |
年 |
28 |
|
11 |
计算期 |
年 |
30 |
|
12 |
定员 |
人 |
65 |
|
13 |
用地面积 |
m2 |
80000 |
|
14 |
绿化率 |
% |
30 |
|
二 |
项目投资 |
|
|
|
15 |
总投资估算 |
万元 |
34393.23 |
|
16 |
建设投资 |
万元 |
33251.89 |
|
17 |
工程费用 |
万元 |
27840.89.8 |
|
18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 |
3827.52 |
|
19 |
基本预备费 |
万元 |
1583.42 |
|
20 |
建设期利息 |
万元 |
1027.48 |
|
21 |
流动资金 |
万元 |
113.85 |
|
三 |
资金筹措 |
|
|
|
22 |
资本金 |
万元 |
10317.87 |
30.00% |
23 |
债务资金 |
万元 |
24075.36 |
70.00% |
24 |
其他来源 |
万元 |
0 |
|
1.3.3 PPP合作模式
1. 本PPP项目须按投资总额的30%投入项目资本金(10317.87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等同于项目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和县国资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99%,县国资公司出资1%。
2.合作期限:本PPP项目合作期限拟确定为30年,其中一期工程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 .合作内容及回报机制如下:
(1)合作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1、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并被推选为正式投标申请人(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社会资本方,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以及未获得正式投标申请人资格(未收到投标邀请函)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
2、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社会资本方。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①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复印件;
②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领取本招标文件的社会资本方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方应当从2020年3月9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4-12#2层)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于都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7-621251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4-12#2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865998 1517023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