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江西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安市水利局委托,依据采购计划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项目名称:23米河湖巡查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江西屹卓政采字2020-2号-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安市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政府大楼D座六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699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屹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11号4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576897683/0796-8226618
电子函件:jiangxiyizhuo@163.com
采购项目预算:2450000.00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450000.00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货物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编号 |
备注 |
|
23米河湖巡查艇采购项目第二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艘 |
江西屹卓政采字2020-2号 |
按图纸建造,属于交钥匙工程 |
详细清单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艘 |
按图纸建造,属于交钥匙工程 |
注:本项目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不可以,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
6.1具有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办公室或省级及以上船检机构核发的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Ⅲ类及以上资质和铝合金船舶建造资质。(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等开标现场展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4月8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补交纸质投标文件副本三份。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4月8日0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
1、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倡议,为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下载),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参与投标的单位从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东门】领取入场卷后上十一楼开标厅,具体详见市民服务中心指示牌。
5、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