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其2019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项目编号:伟华-GA2020-002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肥料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参与询价。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说明 |
采购项目预算 总金额 |
采购预算单价 |
01包 |
复合肥 |
1批 |
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 |
12万元 |
2700元/吨 |
02包 |
有机肥 |
1批 |
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 |
18万元 |
1000元/吨 |
注: (1)每一个产品的报价均不能超过对应的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以单价报价。
(2)本项目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单位采购的产品是两种类型,故该项目要求响应人按01包、02包制作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人可报名参加二个包的投标,一家响应单位可同时中二个包。
1. 响应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有机肥、叶面肥、新型肥料等不要求的除外);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别提醒:询价时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2.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2具有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3 经审计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2.4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2.6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2.7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4、成交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①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于评审。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在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
③须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扣除。
④不同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指核心产品,以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无效。
5、投标保证金:01包人民币2500元整、02包人民币36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即2020年4 月 10 日17:00前到账,从企业基本账户按两个响应文件的保证金用银行转账方式足额缴纳。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说明:
5.1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之前,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须知详见www.jxca.org.cn,服务电话:0791-86212680、86212003,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3号(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5.2请各供应商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先进行“线下项目报名”,再点击“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例: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九江银行;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5.3询价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供应商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
5.4供应商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5.5供应商转账成功后必须返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实质性响应资格以询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5.6供应商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询价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5.7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询价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5.8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5.9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及情况说明:
5.9.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5.9.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
5.9.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经理15397855153-试点)。
5.9.4供应商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为了辨别银行保函真伪和利于索赔,所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在企业征信系统可查询。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5.9.5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5.9.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5.9.7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真伪由采购人负责核查,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出具的银行保函真伪由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核查。
6、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 4月 8日进行报名登记(“线下项目报名”时间同上),请将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qk1271042252@126.com邮箱,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回复。已报名的供应商,放弃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请在询价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7、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20年4月13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01包、02包将在同一时间)
8、询价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 室;
特别提醒: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参与本项目各方的人身安全,各投标单位限派一名授权代表需执有效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送达投标文件,且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不戴口罩、现场不配合信息填报或体温超过37.3℃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大厅,请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9、采购人:高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55627776
10、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74261033 E-mail: qk1271042252@126.com
联系地址:高安市俱乐路(原总工会办公楼二楼)
邮编:330800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a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