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4]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20)80号计划,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公园管理所的委托,对零星修补工程施工单位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零星修补工程施工单位等
2、招标项目编号:GZYS2020-NK-G0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一 |
零星修补工程施工单位(国内服务) |
3 |
家 |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零星修补工程进行施工; 项目付款按财政审定金额(据实结算)及相关下浮规定执行。 |
二 |
苗木补植施工单位(国内服务) |
2 |
家 |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补植苗木; 项目付款参照区园林所中标单价或财政、审计审定金额及相关下浮规定执行。 |
(三)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方式:本招标项目仅接受国内投标人投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招标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品目一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品目二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以分品目响应,也可以响应全部品目,同一投标人只有一个品目的中标资格(即品目一中标人具有品目二投标资格,不再参与品目二中标排序,以此类推)。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的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4月4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本项目实行非电子化公开招标,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4日前(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14∶00——17∶30)前往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免费报名和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4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送达开标现场,逾期送达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4、已报名和领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万元整,品目二:人民币壹万元整(不接受多缴,转账时备注招标项目编号及品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户名: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账号:1510 2001 0900 0064 535)。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退还: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品目一:贰万元整(¥20000.00元),品目二:壹万元整(¥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九)付款方法:服务期间每月施工任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签证汇总当月工程量报结算审核,结算劳务费用、施工设备费用及其他费用以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审定为准。凭正式发票每月支付一次服务费(以财政拨款为准),不计利息。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收费,即:品目一每个中标人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品目二每个中标人缴纳人民币捌仟元整。
(十一)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后附表1)和《进入南康区人员个人健康申报表》(后附表2),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审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赣州市南康区公园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南康区百家姓和谐城旁
(3)联系人:郭先生
(4)电话:0797-6644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赣州市南康区中心幼稚园接官亭总园
(3)联系人:吕兴伟
(4)电话:0797-6798886
(5)电子邮箱: gzysnk@163.com
(6)邮编:341400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信息: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2)户名: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账号:1510 2001 0900 0064 535
赣州元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