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9]
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石城县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和石城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征收)报批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X2020-SC-C00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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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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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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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和石城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征收)报批技术服务 (国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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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一、石城县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发[2019]38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相关工作政策、技术规程开展石城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等。 二、石城县2020年度自然资源用途转用(征收)报批技术服务: 根据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开展收集项目资料、勘测定界、制作图件、配合编制农转用方案、比对规划数据库、配合开展项目选址、项目现场踏勘论证、制作电子报盘、数据备案、填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数据、组卷用地报批材料、跟踪报批进度、核算报批规费等工作。 |
600000.00 |
600000.00 |
(四)响应方式: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服务内容及要求、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5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6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测绘甲级(测绘资质子项中必须同时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相关资质。
(六)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4月19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根据石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开标现场将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体温、记录体温、询问近期旅行史等,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参与开标。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请各响应供应商委派1人(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并佩戴好口罩。)
(九)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请备注:项目编号),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帐,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规定。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 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城北大道109号
电 话:0797-7182827
联 系 人:陈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西华南路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电 话:0797-5791556
传 真:0797-5791556
邮 箱: 3074289623@qq.com
联 系 人:郑志玲 19970971801
户 名:赣州市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西石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148309272000035089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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