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9]
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20B000322952 )号批复,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受彭泽县黄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黄花镇集镇提升改造项目(高速至镇政府路段机动车道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黄花镇集镇提升改造项目(高速至镇政府路段机动车道工程)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XXD2020-PZ-CS003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货物需求 |
1 |
彭购2020B000322952 |
黄花镇集镇提升改造项目(高速至镇政府路段机动车道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2353915.73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叁仟玖佰壹拾伍圆柒角叁分(¥2353915.73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投标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2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出现同时参加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其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时间顺序确定第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购买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至2020 年5月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3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彭泽县分公司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柒仟零柒拾捌圆整(¥47078元) ,投标人必须在2020 年5月 12 日14:3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九、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应答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0 年5 月12 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彭泽县黄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29975892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翔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
地址:彭泽县新城国际商铺3楼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5170963307
十二、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彭泽县支行
账 号:360501641250000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