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1]
项目概况: 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九江市濂溪区林业局的委托,就其九江市濂溪区自然保护区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潜在供应商应在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5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H-JJ2020-001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庐购2020B000323649
项目名称:九江市濂溪区自然保护区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预算价(元) |
九江市濂溪区自然保护区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采购项目 |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60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5)、供应商提供保证金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5月06日起至05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授权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须附有法人代表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 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2、地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六、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提前到达开标室,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表)签字盖章,交与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的,不得出席开标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另行通知。凡领取磋商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九江市濂溪区林业局
详细地址:九江市濂溪区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079222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18170211423
详 细 地 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九龙新城B区B-206(市政府后)
电 子 函 件:3730357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