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0]
依据宁都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部门071号批复,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都县长胜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医用中心供氧、吸引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编号:GZMZ2020-ND-J00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医用中心供氧、吸引系统 |
1、包括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呼叫系统、电气照明系统这4套子系统。 2、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3、病区的每个病床和抢救床头配置氧气和负压吸引接口,抢救室抢救床根据布局情况设置必要的备用接口。 4、每层楼(病区)设有总截止阀、压力指示仪表、氧气流量仪、二级稳压箱、报警装置、等供维护检修和使用管理的单元。 每个病房的设备带中含有供维护检修的阀门及漏电保护器。(总截止阀要做好防护,不能外露,避免检修人员以外的人打开)。 5、系统配套零部件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等详见“谈判文件”。 |
1 |
整套 |
580000.00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 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须提供备案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3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4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谈判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启地址: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以签到并递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 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壹仟陆佰元整(¥11600.00)。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从响应供应商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响应无效。如果出现异议或异常,应与保证金账户核对清楚;如果保证金管理系统出现故障,应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为准。(特别提示:因农业银行的电子投标保证金系统目前存在技术障碍无法退款,所以请各位投标人不要把投标保证金转入农业银行宁都县支行账户,切记!切记!)
注: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响应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废标后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2、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成交供应商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采购合同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
(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收取,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帐号:2859000103190000329(注:如果是同行转帐的请转2859000103100000866主帐户,备注栏注明329。)),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十二)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十三)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四) 为有序开展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谈判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十五)联系方法: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宁都县长胜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宁都县长胜镇
联系人及电话:邱先生19179700196
代理机构: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人才公寓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 0797-6827296
邮箱: gzmzzb@163.com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明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