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1]
竞争性磋商公告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莲花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莲花县城市排水防涝与污水专项规划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项目名称 |
服务简要说明 |
数量 |
预算总价(人民币) |
评分办法 |
莲花县城市排水防涝与污水专项规划编制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
1项 |
90万元 |
综合评分法 |
3、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请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近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图片和人员技术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复印件,近六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明细等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4、投标单位近三年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5.1企业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现场查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7、有意向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http://www.jxsggzy.cn )。
8、标书获取方式:在公告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采购公告附件中获取。
9、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报名:已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保证金管理”下的“线下项目报名”中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大写):壹万捌仟圆元整。供应商应按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2020年5月31日 下午17时之前缴纳有效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网上报名后,供应商需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保证金管理”的“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中点击相应报名项目生成虚拟子账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户名称及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然后供应商通过网上银行从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按虚拟子账号转账至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供应商转账成功后需重新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保证金管理”的“线下项目保证金缴纳”中点击“保证金查询”,显示“入账成功”后经系统判定为有效投标保证金。
10、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项目启动后,定金抵作规划设计费)。
(2)乙方提交规划正式方案后3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30%。
(3)乙方提交评审成果后3天内,甲方再付设计费的20%。
(4)乙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同时付清规划设计费余款。
11、工期要求:双方签订合同,资料齐全后,中标方需在60日历天提交首轮方案,30日历天提交正式方案,40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
12、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项目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资料。
2、 乙方资料在规定的服务要求期内需要修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应负责免费修正。
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负责免费修正,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3、报价及验收:
1、包括成本费用、运杂费、保险费、进口关税、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含技术培训费)、利税以及交付使用前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2、按招标文件中的规格进行验收。卖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性能以及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0年6月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5、谈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2020年6月1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来人参加磋商。(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16、采购人名称:莲花县城市管理局
详细地址:莲花县琴亭镇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80799600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莲花县文体中心一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9-7211070
注: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