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资溪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FZHX-2020-0004-ZX)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FZHX-2020-0004-ZX
二、项目内容: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具体要求 |
资溪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1项 |
75万元 |
(1)系统分析项目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以及各项问题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出环境综合治理的需求和目标; (2)结合流域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势与要求,提出项目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系统修复、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技术路线和总体方案;详见磋商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提供原件)
地址:资溪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5792228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资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3日 上午 11:0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应答文件一正三副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签到,提交后概不退还,逾期收到(以签到为准),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
采购人: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79476800
单位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县政府大楼
代理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18970435554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
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579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