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余县新城镇卫生院、江西省大余县人民医院、大余县南安小学、中共大余县委信访局、大余县东门幼儿园、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大余县财政局、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台式电脑、投影仪、办公设备、空调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DYJC2020-X007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采购要求 |
参考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采购人 |
品目一 |
台式电脑 |
2 |
台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4480.00 |
8960.00 |
大余县新城镇卫生院 |
品目二 |
投影仪 |
1 |
台 |
8690.00 |
8690.00 |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医院 |
|
品目三 |
馈纸式扫描仪 |
1 |
台 |
5500.00 |
36698.00 |
大余县南安小学 |
|
印刷机 |
1 |
台 |
18500.00 |
||||
A3复印机 |
1 |
台 |
5500.00 |
||||
办公一体机电脑 |
2 |
台 |
3599.00 |
||||
品目四 |
A3复印机1 |
1 |
台 |
10800.00 |
16150.00 |
中共大余县委信访局 |
|
执法记录仪 |
2 |
台 |
2380.00 |
||||
录音笔 |
1 |
台 |
590.00 |
||||
品目五 |
柜式空调 |
8 |
台 |
7800.00 |
70000.00 |
大余县东门幼儿园 |
|
挂式空调 |
2 |
台 |
3800.00 |
||||
品目六 |
柜式空调1 |
1 |
台 |
5550.00 |
5550.00 |
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品目七 |
挂式空调1 |
2 |
台 |
3280.00 |
6560.00 |
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品目八 |
激光传真机一体机 |
5 |
台 |
2600.00 |
58150.00 |
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
保密文件柜 |
10 |
台 |
2300.00 |
||||
碎纸机 |
10 |
台 |
2000.00 |
||||
笔记本电脑包 |
5 |
个 |
120.00 |
||||
U盘 |
10 |
只 |
155.00 |
||||
品目九 |
A3复印机2 |
1 |
台 |
10800.00 |
10800.00 |
大余县财政局 |
|
品目十 |
电脑 |
4 |
台 |
4350.00 |
17400.00 |
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 |
|
品目十一 |
A3多功能复印机 |
1 |
台 |
9130.00 |
9130.00 |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
|
预算总价:248088.00元 |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响应供应商可选择品目投标,但所投品目必须完整。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不得突破每种货物单项预算单价,且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上述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2)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货物(电脑、空调、印刷机、A3多功能复印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证书中用醒目方式标注清楚所投品牌型号。
2、所投货物(电脑、A3复印机、空调、印刷机、A3多功能复印机)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以前按照本文件所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以到账时间为准)均视为已报名(无须另行支付报名费或工本费),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xdy.gov.cn/)下载。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0年06月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品目一:壹佰元整(¥100.00);品目二:壹佰元整(¥100.00);品目三:柒佰元整(¥700.00);品目四:叁佰元整(¥300.00);品目五: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品目六:壹佰元整(¥100.00);品目七:壹佰元整(¥100.00);品目八:壹仟壹佰元整(¥1100.00);品目九:贰佰元整(¥200.00);品目十:叁佰元整(¥300.00);品目十一:壹佰元整(¥1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转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汇款时需注明“DYJC2020-X007项目品目X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0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
(九)付款方式: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十)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一)联系方法:
品目一采购人:大余县新城镇卫生院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979716344
地址:大余县新城镇
品目二采购人:江西省大余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97-8722383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人民路
品目三采购人:大余县南安小学
联系人:幸先生 电话:13517975345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新安村
品目四采购人:中共大余县委信访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9979792380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
品目五采购人:大余县东门幼儿园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3407072367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余东街
品目六采购人: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979759886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
品目七、八采购人:大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7370139802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金莲山大道公务大楼
品目九采购人:大余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70725076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建设路
品目十采购人:大余县南安镇卫生院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330137992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庾岭大道
品目十一采购人: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870777057
地址:大余县新城镇
集中采购机构: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女士、王女士 电话:0797-8713302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集聚,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疫情期间,请投标人配合做好以下信息:
1、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代表应当递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见附件),未能出示《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的不能进入开评标场所。
2、开标现场将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体温、记录体温、询问近期旅行史等,情况异常的人员不应参与开标,并请各投标人代表戴口罩出席开标会议。
3、投标人员出示个人健康码(含“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的绿码,获取个人手机信息,二维码为绿色的且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非绿色的请在大楼外等候,授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传递投标文件、项目开标所需原件、其他资料。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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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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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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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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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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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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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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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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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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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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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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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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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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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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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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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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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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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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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