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1]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抚州市崇仁县医养服务提升工程PPP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XFT-CR-2020-003),已由崇府办字{2018}105号、崇府办抄字{2019}374号文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崇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崇仁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抚州市崇仁县医养服务提升工程PPP建设项目
2.2实施机构:崇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3项目实施地点:抚州市崇仁县
2.4所属行业:建筑工程
2.5建设内容及规模:
2.5.1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人民币75296.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人名币4704.00万元。
2.5.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6461平方米,其中包括崇仁县人民医院内儿科综合大楼(15403m2)、崇仁县第二人民医院(56250 m2)、崇仁县妇幼保健院(18186 m2)、崇仁县疾控中心检验大楼(1664 m2)、崇仁县乡镇卫生院(31194 m2)、崇仁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4364 m2)、崇仁县乡镇敬老院(29400 m2)。
2.5.3项目投资构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费65810.77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3907.75万元,预备费用5577.48万元,建设期利息4704.00万元。详见下图投资构成表:
抚州市崇仁县医养服务提升工程PPP建设项目投资构成表

2.6运作形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7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暂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固定为17年。建设期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要求的开工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始至项目运营期满日止。
2.8股权结构:政府现金(或实物)出资1600万元,社会资本方现金出资14400万元,政府方占项目公司10%股权,由崇仁县城投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双方股权比例为10%:90%。
2.9付费方式:该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职工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盖章(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7)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投融资实力,出具本单位自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之日前三个月期间内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存款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投标截止前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于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22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20年6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前送达: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崇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抚州市崇仁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427286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8779418211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梦湖西路与临川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
邮箱:2669047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