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2]
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己由袁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授权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
2.2项目建设地点:袁州区境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838.09万元。主要分为以下部分:1)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投资约222151.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1307.58万元,其他费用58644.33万元(含土地取得费46900.96万元),预备费2199.52 万元。2)拆迁补偿费585.09万元。3)一次性货币补偿费11701.80万元。4)征收工作经费1648.77万元。5)建设期利息14751.00万元。
2.4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及安置房新建工程,改造涉及土地面积2851.3亩(其中国有土地1736亩,集体土地1115.3亩),共改造住宅3629户。项目采用实物安置的方式进行补偿。拟征收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412192㎡,其中住宅399190㎡,非住宅13002㎡。
新建安置小区4个,总用地面积229910.72平方米(344.86亩),总建筑面积616151平方米。
新建学府小区(一期)总建筑面积212808㎡,其中新建住宅面积141705㎡,配套公建13870㎡,其中社区办公用房1227㎡,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33㎡,物业管理用房816㎡,小区文化活动中心839㎡,幼儿园3932㎡,体育活动室914㎡,社区卫生服务站614㎡,图书阅览室839㎡,菜市场1227㎡,菜市场配套服务用房614㎡,购物超市1516㎡,公共厕所132㎡,垃圾分类中转站99㎡,消防控制室60㎡,其它功能用房408㎡。架空层2798㎡,人防地下室54435㎡(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燃气、照明、信息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计划安置户数1292户。
新建景泰小区(一期)总建筑面积128362㎡,其中新建住宅面积85767㎡,配套商业1347㎡,配套公建5976㎡,其中社区办公用房484㎡、居家养老用房513㎡、幼儿园3917㎡、物业管理用房582㎡、其它功能用房(文化活动、垃圾中转等)437㎡、消防控制室43㎡,架空层1632㎡,地下室33640㎡(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燃气、照明、信息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计划安置户数809户。
新建画眉小区总建筑面积225681㎡,其中新建住宅面积140910㎡,配套商业9293㎡,配套公建4544㎡,其中综合服务站1523㎡、幼儿园2413㎡、公厕51㎡、消防控制室75㎡、物业用房482㎡,架空层4860㎡,地下室66074㎡(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燃气、照明、信息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计划安置户数1228户。
新建考棚小区总建筑面积49300㎡,其中新建住宅面积31013㎡,配套公建592㎡,其中消防控制室40㎡、出地面风井151㎡、居家养老服务153㎡、社区用房95㎡、物业用房153㎡,架空层252㎡,地下室17443㎡(含地下车位及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燃气、照明、信息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计划安置户数300户。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2.6.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社会资本方招标。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在宜春市袁州区设立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关于继承PPP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
2.6.2招标范围为:宜春市袁州区2020年棚户区改造PPP项目(一期)的包括本项目的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7项目合作期:合作期27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4年。
2.8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0.27%(约50838.09万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9.73%(约200000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以出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 、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参与下一轮投标活动。
5.1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 6月23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4日09 时 00 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袁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上发布。
8.1 招标人: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凤 电话: 13870508606
8.2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区红角州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贸APM4-12栋2层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95--3196918 13507057178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