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4]
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2020B000335396-98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水利局的委托,对2020年大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20-DY-C007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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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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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大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81 |
千米 |
一、项目概况:对大余境内的沙村河、浮江河、义安水、漂塘河、内良河、河洞水、杨梅河、里周水、上乐河等9条河流进行管理范围划定,主要工作包括划界测绘、洪水分析、划界图绘制、桩牌及告示牌制作与安装、划界成果编制、划界成果技术验收、资料整理归档等。河流总长约181km(河道两侧均需进行划界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划界测绘 河流左右岸实施无人机航飞0.2米分辨率影像获取,绘制1∶10000以上比例尺的地形图,控制测量,河岸线、内堤脚(压浸台)线外业测量,管理范围界桩制作、运输、埋置、测设,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告示牌制作、运输、埋置、测设(平均每公里界桩不少于3个,告示牌平均每3公里不少于1个,特殊情况,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划界成果整理,数据归档建库等。 2.洪水分析计算 对此次划界的河流进行洪水分析计算。内容含: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总体规划等资料收集,河段纵横断面测量,测站设计洪水分析计算,控制断面设计洪水分析计算,部分断面水位流量关系分析计算,10年一遇洪水水面线分析计算及成果整理。 3.河湖划界报告编制 按照《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相关成果、划界报告资料,并在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制作的地理信息数据库模板的基础上,做好数据信息化工作。 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各工作节点要求 2020年大余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各工作节点必须满足《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字〔2020〕7号)。 5.以上各项工作内容及未详尽事宜均须满足《江西省河湖划界技术导则》、《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函》(赣水办建管函〔2019〕53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抓紧落实 2019 年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9〕66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保证大余县章水划界技术服务通过省、市水行政部门的相关验收。 |
1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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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式电脑(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2 |
台 |
CPU型号:≥Intel酷睿i7-9700,CPU频率:≥2.9GHz,内存容量:≥16GB DDR ,≥256GB+2TB混合硬盘(SSD+7200转HDD),显卡芯片:≥2GB独显,光驱类型:内置光驱,操作系统:预装Windows系统,显示器:≥27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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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移动硬盘(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
1 |
块 |
硬盘容量≥2TB。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台式电脑)符合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货物(台式电脑)的CCC认证证书;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06月04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1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6月16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账号:36001175050052503062-0020),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磋商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逾期退还响应保证金的,除退还响应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经江西省、市水行政主管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一)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货物款,完成划界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及公告后15日内支付划定工作技术服务费用的50%,经江西省、市水行政主管政部门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实际付款金额=中标单价*实际测量河道长度(河道中心线长度)的公里数),不计利息。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8%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
(十三)新冠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三)一式两份,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原件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0797-8719344
传真:0797-8712955
邮箱:nkhydy@sina.com
联系人:刘梅燕
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蓉江小微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87089800000000354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大余县水利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
电话:0797-8715832
联系人:龚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