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5]
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赣州市委党校的委托,对其配电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H2020-GZ-C004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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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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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配电安装工程(国内工程及安装服务) |
1、本次采购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含设备及材料费,安装费,调试费,土建费,管理费,税金、验收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签证发生的工程增减量,按同类工程价格核算。 2、对于外线土建部分因施工必须产生的青苗补偿、修复费,中标单位需在施工前取得甲方确认,确认过的青苗补充、修复费由甲方负责,在此范围外产生的青苗补偿、修复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本项目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各供应商自行查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报价。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三、项目采购需求。 4、本工程采购中供应商所投的设备、电缆、元器件等主要材料需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并保证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三、项目需求。 |
1 |
项 |
2001678.22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 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试资质必须达到五级(及以上)资质。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工作日内),在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6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正对面)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经营者)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非现金形式所致单位为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或采购项目名称),以转账的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自然人参加响应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按成交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九)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
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是指参与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凭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以政府采购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线上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2、凡取得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已在融资平台注册且具有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金融机构的需要协助金融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配合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
4、具体规定详见赣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赣州市本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财购字[2019]14号)。
(十一)新冠肺炎防控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各供应商代表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3、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必要时,推选部分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在外面等候),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4、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开标场所的大楼入口处、楼层入口、开标室入口均需体温检测和个人通行证扫码确认后才能通行(二维码为绿码),请各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采购人。
(十二)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51号三楼(博德山庄对面)
联 系 人:张惠玲
电 话:0797-8333805 18170126750
邮 箱:gzs_jh@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市江南支行
户 名:赣州市景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05 0110 0689 0000 0220
采 购 人:中共赣州市委党校
地 址:赣州市沙石镇323国道旁(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霞峰新屋16号)
电 话:0797-7307586
联 系 人:李先生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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