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6]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报废回收公司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15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中诚-YC2020-016
2.项目名称: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报废回收公司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00元/辆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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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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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春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选取车辆报废回收公司项目 |
约 50 辆(最终以实际报废车辆的数量为准) |
提供公务用车的报废车辆报废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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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详细数量清单详见第五章,以上产品均为国内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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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贰 年。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受委托人一致);
③须提供上一年度(或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⑤纳税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⑥社保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未提供的以银行到账核实为准;
⑧投标人具有江西省商务主管部门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响应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原件验后退回。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提供下列资料至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也可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767557161@163.com)
(1)具有本项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方式)
(3)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6月15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市政大楼一楼 151 室
联系方式:邓璐 13607958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高安路天工小区8栋二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795-3175577 18879584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欢
电话:18879584570 13767557161
八、疫情防控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开评标监控信息登记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2)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4)未佩戴口罩的;(5)现场测量体温超过37.3℃的。
江西中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