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
经南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公私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南城县教育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TC209X004)(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实施机构”)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特邀请具有投融资能力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南城县教育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PPP项目
(二)实施机构: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标准厂房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总建筑面积286693㎡,其中:标准厂房249693㎡,生活配套用房27000㎡、地下人防停车场10000㎡及入园大道、周家堡大桥、盱江防洪市政工程、电力开关站、垃圾中转站、区间道路、厂区配货广场、雨(污)水管网、强(弱)电、消防、燃气、绿化、土石方等配套基础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99616.0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2392.04万,建设期利息7224万)。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用“BOOT”运作模式。南城县人民政府授权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并由南城县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SPV)。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南城县人民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本项目合作期15年,建设期3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设施及权益(资产完好、无抵押/质押、无担保)移交给南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主体: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主体。
(2)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21616.04万元,政府方以第三方评估的前期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工程相关费用等作价4500万元入股,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2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形式出资17116.04万元入股,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的80%。
(3)本项目属于有可经营内容的项目,采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政府补贴为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
(4)经营期满,在清理完项目公司债权债务之后,无偿移交南城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本项目社会资本只负责投融资,后期项目施工、货物、服务等采购均按当地政府相关程序进行二次招标确定。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 实施机构在资格预审会后到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1. 获取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 6 月24 日(工作日)(每天9:30~17:00)。
2. 获取地点: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上市公司2019年度公开年报复印件。以上资料用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0年 7月10日 10:00前送达: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城县万年西路新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建昌镇政府对面),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本项目采购活动仅接受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结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与。
实施机构:南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尧先生
联系电话:0794-7916891
联系地址: 南城工业园区内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91- 86370205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890号1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