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7]
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房后台增加数据服务设备项目(项目编号:中心-FC2020-013)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房后台增加数据服务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FC2020-013
项目名称: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房后台增加数据服务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6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宜购2020J000349384 | 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房后台增加数据服务设备项目 | 1 | 项 | 177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指定时间之日起4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或近三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投标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整理,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0:00 至 2020年07月14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7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9楼第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35000元, 2020年7月27日14:30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等于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与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5. 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发《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原色公章、注册丰城“一码通”。未提供《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及一码通的不允许进入开标现场。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6.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城市龙光东大道1239号
联系方式:13907952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6楼601室
联系方式:0795-7159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凯 杨政
电话:0795-715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