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5]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政府采购 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TH-2020-03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4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0F000354523 | 泰和县人民检察院车辆购置采购项目 | 1 | 辆 | 44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展示。);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发票凭证和缴纳社保发票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展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6日 00:00 至 2020年07月30日 00:00
地点:吉安政府采购 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07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0年07月3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江西省泰和县井冈山大道
联系方式:18307061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维娟
电话:183070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