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8]
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概况
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Z2020-Z020
项目名称: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101232.32 元
最高限价:13101232.32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0F000357738 | 高安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1 | 批 | 13101232.32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9月20日之前全部货物运抵采购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2020年10月20日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 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评审现场网上核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⑤投标人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 08:00 至 2020年08月18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 376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20 年8月18日16 时 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贰拾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陆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的,具体说明如下: (1)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例 收款单位: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九江银行等 帐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用户库中备案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一次性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金额必须大于等于保证金金额。 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禁止出现空格、横线、下划线等特殊字符),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改正,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投标单位转账成功后必须回生成子账户页面点击“查询”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生成子账号的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人在查询出保证金缴纳明细,并且系统显示为有效投标保证金后,应在“保证金管理”菜单下打印保证金凭条。各投标人务必把保证金凭条电子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5)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责任。 (6)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 400-998-0000。 (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内。 (2)采用“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保函; (3)采用“高安辖区内的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保函必须是高安辖区内的银行开具(先期在建设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黄先生:13507952785、江西银行高安支行-联系人:陈先生15397855153-试点)。 (4)投标人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银行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进行公示,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 (6)开具保函的高安市辖区内银行网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单位保函名单汇总表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单内容需注明投标单位、保证金金额、受益人、开标日期、保函有效期和查询保函网址,并盖上投标保函专用章或银行公章。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4.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建中工程有限公司或与高安市城市管理局和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安市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高安市碧落路218号
联系方式:0795-5283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五路966号数字大厦北六楼
联系方式:18279131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段蔚然
电话:18178912281